杜兰特的辩白与乔丹叙事
上周杜兰特为自己当年加盟勇士辩解,说自己当时把勇士看作“下狗”(underdog)。他强调与勇士队内没有私人交情,不和德雷蒙德出去玩,也没有和库里、克雷私下聚会;他去金州不是为了“打电话给兄弟约人来陪练”的那种关系。他还说,从上世纪五十年代算起,勇士并非传统常胜军,甚至没人喜欢他们。对他来说,投奔勇士反而像是站在弱势一方,“这才是我应该去的地方,不是洛杉矶也不是纽约。”十年过去,杜兰特仍在努力说服外界:他加盟那支73胜的球队,并非搭便车。
杜兰特对比赛的某些看法本就与众不同。早在2013年他看到詹姆斯夺冠后,自己也想更多持球,他曾把投篮比作苹果——树上有40个,他能吃30个,但现在只吃十五六个;空位三分和背身单打是好苹果,急停三分和撤步后仰是坏苹果,他只挑好苹果吃。2012-13赛季他试图多传球,却很难在传球和投篮间找到平衡,教练甚至会冲他喊:“我们现在需要你投篮!”他自己也承认不太看别人的录像,但会看勒布朗的数据表,通过数据推测对手如何得分。天赋上他是个投手而非控球者,他的思维里总带着一种单打的倾向。2019年选队友的时候,他找的是擅长一对一的欧文,本意是想复制勒布朗的那种统治力。后来他与科尔在打法上争执:常规赛可以多传切,到了西决及更高级别就靠单打解决。然而到了2022年,勇士依靠库里的无球吸引力拿到第四个冠军。作者认为杜兰特并非不明白库里的这种无球影响力如何推动球队运转——他自己也受益于此——只是也许不愿意承认。 龙8头号玩家
一方面,杜兰特一直在为自己的选择辩护;另一方面,又值得同情的是,他或许只是想去最有机会夺冠的地方,想要一个总冠军。只不过他没想到这件事会缠扰他整整十年。把个人投奔强队视为职业理性,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并不被视为大错:张伯伦去湖人搭档韦斯特和贝勒,摩西·马龙加盟“J博士”的76人,丹特利去活塞,这些都被普遍接受。其他体育项目也常见强队吸纳对手球星——拜仁在德甲、尤文在意甲、皇马打造银河战舰等,常被认为是合情合理。NFL 和 MLB 的生态也相对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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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NBA的情形有不同之处:篮球每场只有五人上阵,个人能力对比赛的影响巨大;更深层的是“乔丹叙事”的作用。对美国人而言,职业体育承担着英雄叙事的功能:乔丹的成长故事——从被高中校队放弃到忍辱负重、带领弱队走向王朝——契合了美国式的个人英雄史诗。乔丹在90年代的统治,恰逢冷战后美国文化向全球扩散,他与梦一队一起把篮球推向全世界,成为可口可乐、麦当劳式的美国象征。人们更渴望看到的是英雄靠自身带队而不是精明的算计。
如果从冷静的职业规划角度看,杜兰特在2016年可以这么解释:那年工资帽大涨,多个球队能给我顶薪;在这些球队中,勇士能提供最好的夺冠机会和最高的竞技舞台。这样的说法完全理性,也合情合理,尤其是在更早的时代可能不会引发争议。然而在乔丹塑造的文化氛围下,公众更喜欢看到“苦难出英雄”的故事,而不是经理人式的职业规划。把生涯当作资产配置来做的勒布朗式路径固然必要,但它并不符合多人心目中那种以牺牲与奋斗成就英雄的叙事。 龙8头号玩家
还有一个被忽视的点:在乔丹之前,得分王并非顶级荣誉的代名词。回头看80年代那些得分王——比如丹特利、乔治·格文等人——他们当时并不一定被视为统治级的超级巨星;伯德一生未曾获得得分王,但这并不妨碍他被公认为那个时代最出色的终结者与进攻发起者。乔丹改变了这种观念:他连续多个赛季称王得分,并最终获得六个总冠军,把“既能狂砍分数又能夺冠”塑造成超级巨星的标准。按传统观点,追逐得分王有时会损害球队利益——例如张伯伦放弃连年得分王后得到总冠军的例子——但乔丹把极端得分能力与球队最高荣誉捆绑在一起,赋予得分王新的光环。即便像科比这样被人崇拜的得分手,职业生涯中也只有两次得分王,这说明得分王本身并非万能的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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